答: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6〕33号)附件《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》规定,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,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。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。 因此,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不属于应征消费税范围。 备注:本文由www.apzzd.com 乐投Letouapp下载网发布,系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,请即与乐投Letouapp下载网联系,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。 |